年底了,该清理清理往来款了!

2020-11-06 21: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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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了,很多企业的账上依然挂了一些陈年的老往来款,金额动辄上百万、千万,有的企业就从来没有清理过这些往来,长期挂账往来,不仅报表显得很臃肿,还会埋下不少税收风险,今天的 ,咱们就来聊一聊,往来款里偷偷埋藏的税收风险。

       往来款科目,主要指应收应付款项,预收预付款项,其他应收、其他应付款项。

         由于不涉及损益,很多企业不重视往来款的管理,殊不知,税务机关已经盯上了往来款科目,下面几类,是往来款常见的税务风险。


01 往来款未确认收入的风险


案例

         A公司的会计人员,对已经发出并且风险报酬已经转移的货物,没有确认收入,而是挂账往来科目,在客户要求开票的时候,才确认收入,这样做有什么风险呢?

       【分析】首先是会计核算的风险。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而没有确认收入,属于会计差错,影响报表项目的公允性、真实性。

其次,税收上,存在延迟缴纳增值税的风险。

这个风险体现在,在这个案例中,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早于了向对方开具发票并且确认收入的时间,从而延迟缴纳增值税,存在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的风险。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时间,到底怎么把握呢,有时候总是会绕晕。

实务中,大量赊销的行为,我们实现销售的时候往往是先挂账应收账款。在我们以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的时候,确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我们要关注三个时点:

1、签订了书面合同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或者说,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收到销售款项的时间

3、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当天。

       这三个时点,我们要注意一个孰先原则,其中哪一个是最早时点,那就是咱们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的时点。

所以,在刚才的案例中,正确的做法是,虽然还未向对方开票,A公司也应当确认收入并且确认对应的销项税额。


02 采购环节挂账往来的风险


案例1

       A公司年末购进了大量的原材料,已经入库并且陆续用于生产,已实际支付全部的购货款项,但由于发票还没有收到,所以A公司没有结转成本,而是计入了“预付账款”。

年末接受审计的时候,审计人员怀疑,A公司存在延迟确认成本、虚增利润的嫌疑。


      【分析】其实这种情况,不少公司常有发生,为了方便省事,对于还未收到发票的购进业务,一律计入往来科目、不及时结转成本费用。

这样的做法,首先导致了公司的利润虚高,影响财务报表的公允性。其次呢,利润增加,也会导致公司提前多缴纳一部分企业所得税。

所以,对于这种情况,年底还未取得发票的,咱们可以先根据合同、结算金额等暂估入账,确认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前,只要补充取得合法票据,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正常扣除,避免提前缴税。

另外一种情况呢,是相反的——本来不应该结转成本费用,但是提前结转了,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以购代耗。

也就是以购进来代替实际的耗用,制造企业、建筑企业往往是重灾区,存在较大的税务风险。

案例2

       某个建筑企业,购进了100万的砂石、建材,直接运往施工现场,考虑到反正全部用于施工,为了方便,企业直接按照结算资料和发票上的单价、数量,计入工程施工的成本。


     【分析】在这个案例中,企业默认购进原材料就马上进行一次性领用,直接略过入库、分次领用的环节。

这么做,首先不利于原材料的节约,无法控制材料的消耗。

其次,容易被税务判定为虚构采购业务,提前确认成本费用,少缴企业所得税。

我们正确的处理方式是,购进时先计入“原材料”,实际领用时,按照进度结转成本费用。比如:

购进原材料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凭证附件:发货单、入库单、验收单、发票等

实际领用原材料时:

借:工程施工

  贷:原材料

凭证附件:出库单、领用单、计算表等


03 长期挂账应付款的税收风险


案例

       B公司的会计人员,被税务机关通知,由于B公司账上存在多笔3年以上的大额其他应付款,税务机关要求,作为无法偿付的款项,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补缴企业所得税。

       B公司会计人员才恍然大悟,原来长期挂账往来,也会有补税的风险。

遇到这种情况,首先,B公司应当联系对方单位,及时补充提供资料,证明款项在本年内即将支付的。比如:对方通过书面方式要求还款的记录;或者说,与对方单位对账后发现需要发货或退回预收款项,通过这些资料证明,不属于无法偿付的款项,无需转入收入。

      如果确认联系不上对方单位,或者对方单位注销了,该笔应付账款或者其他应付款确实不需要支付了,那么会计上和税法上都是要作为收入处理的,免不了企业所得税。


04 年底股东借款未归还的风险


案例


       C公司把钱借给股东,用于买房买车,公司挂账其他应收款。年底,税务机关检查时,要求股东个人按照“股息红利所得”补缴20%的个人所得税,同时还要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缴纳滞纳金。

      【分析】根据税法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被投资企业借款,在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所以,大家一定要记得,在年底清理股东的借款余额,及时在年底归还,第二年的时候再重新借给股东,所谓“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税务检查风险。


05 应收款项确认坏账的风险


      大家都知道,当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确认收不回的时候,咱们要及时转销咱们的坏账损失。

但是,大家要注意的是,会计上的转销和税收上的不是一回事儿,坏账损失如果想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进行扣除,必须要准备应收款项损失的资料,以备税务检查,税收上资料是比会计资料要严格的。

应收款项确认坏账的主要资料有:

1、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2、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要提供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3、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法院的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4、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要提供工商部门注销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证明;

5、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的证明;

6、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

7、属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提供受灾情况说明等

最后,还有一点大家要记住的是: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和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合计不超过企业年收入万分之一的,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税收上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提供专项报告。

最后,我们来总结一下今天的 ,年底了,企业应当清理清理账上陈年的往来款了,长期挂账往来会埋下不少税收风险,主要有:往来款未确认收入的风险、采购环节挂账往来的风险、以购代耗的风险、长期挂账应付款的税收风险、年底股东借款未归还的风险,只有预防性地处理好这些隐藏的风险,咱们才能更好地做好企业的财税管理工作。


本文来源:亿企学会,会计头条,财税小木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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