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达人五柒:年末结账发现有发票跨年,还能抵扣吗?
这个月涉及到财务年度关账,要核对往来及调账。
尤其是那些关账就面临审计的企业,资料要求严谨且工整。
关于调账的关注点之前写过:《年末调账关注事项之一》 和 《年末调账关注事项之二》。(可点击)
今天来说说跨年的发票是否可以抵扣今年的利润。
成本费用发票在这个时候会特别受重视,因为它会直接影响到报表中利润的数字,而利润会直接决定企业所得税交多少。
不少客户的问题是:要交企业所得税?发票要晚点,能先预提抵利润么?
那么,当年12月份先做预提,发票滞后可以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文第四条的规定,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真实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反应的经济业务真实,且支出已经实际发生;合法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的形式,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关联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与其反映的支出相关联且有证明力。
在这三原则里面,最重要的前提条件是:经济业务真实,且支出已经实际发生。因各地税务在稽查时遵循的标准多多少少有差异,企业如何证明这一点,最起码的要件:合同需要真实,交易需要合法,支出记录完善。
举例说明:
例1:员工12月出差,先暂支了差旅费,出差1~2个月回来后再提供差旅发票核销。这时候,财务可以先预提。
因为跨年,出差人员最好可以及时把差旅车票在发生时以拍照的方式先给到财务入账当年。
例2:12月采购入库尚未验收或机器设备需要安装,根据合同规定,是先付款,待验收或安装完毕后再开票。
因验收手续或者安装调试流程导致的发票晚开,鉴于业务实质及合同规定,该业务发票是可以入账到2020年的。
例3:企业四季度的办公租金在2021年1月份才取得,根据权责发生制,租金所属期为2020年四季度,可以作为2020年度的费用抵扣利润。
也就是说,属于2020年的已经支出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符合前文提到的三原则的成本费用,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开票时间跨年,可以计入2020年度的费用。但是,如在2021年5月31日前做2020年度的汇算清缴时,还拿不到发票,就必需在2020年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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