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CPA考试提前练(六十)
2020-12-22 08: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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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物权只存在于确定的一物之上
B.一项行为只能处分一物
C.债权的客体是当事人的给付行为,并不直接存在于物
D.物权尚未确定、甚至不存在,相应的债权合同无效
2.2014年3月1日,高某、刘某夫妻二人共同购买一房屋,但房屋登记在高某的名下。2017年2月1日,刘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高某离婚。4月1日,人民法院判决高某、刘某离婚,并将该房屋判归刘某一人所有,判决当日生效。高某、刘某二人于4月2日领取了判决书,刘某于4月6日凭判决书向登记机关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刘某一人所有的时间是( )。
A.2017年2月1日
B.2017年4月1日
C.2017年4月2日
D.2017年4月6日
3.画家王某在举办个人画展期间,其所画的一幅山水图被孙某看中,双方约定价款为100万元,而该山水图仍需展览至画展结束方可交付给孙某。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王某、孙某约定的交付方式是( )。
A.现实交付
B.简易交付
C.指示交付
D.占有改定
1.【答案】D
【解析】即使物权尚未确定、甚至不存在,也不影响债权合同的有效性。
2.【答案】B
【解析】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3.【答案】D
【解析】占有改定,是指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转移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素材来源:注会考试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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