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这些税收新政策开始实施!
2020-12-28 15: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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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明确2021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函〔2020〕242号)
2、《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
3、《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
4、《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
5、《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1号)
6、《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0号)
7、《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35号)
8、《关于修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
9、《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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