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易考考点题目精选
【单选题】郑某、吴某、蔡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郑某在章程规定的时间内只缴纳了认缴出资额的一半;吴某以房产出资,但未按章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蔡某如期足额缴纳出资。下列关于郑某承担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郑某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但无需向吴某、蔡某承担违约责任
B.郑某可将出资抽回,退出公司,但应向吴某、蔡某承担违约责任
C.郑某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并向蔡某承担违约责任
D.郑某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并向吴某、蔡某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股东出资违约的责任承担。对于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公司法》规定, 除该股东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在本题中,只有蔡某如期足额缴纳出资,所以,郑某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并向蔡某承担违约责任。
【单选题】2018 年 1 月,孙某、张某、赵某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孙某以房屋作价出资 100 万元。2018 年 5 月,李某入股该公司。后查明,孙某出资的房屋价值仅为 70 万元。对孙某出资不足责任承担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应当由孙某补缴出资差额,张某、赵某与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B.应当由孙某补缴出资差额,张某与赵某承担连带责任。
C.应当由孙某补缴出资差额,无法补足的,减少相应的公司注册资本
D.应当由孙某补缴出资差额,张某与赵某承担补充责任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缴纳出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李某是设立后才加入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
【单选题】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由张某、李某、王某、赵某四人出资设立,四人出资比例分别是 10%、15%、20%、55%,公司章程对议事规则和表决权的行使未作特别规定。甲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就增加注册资本事项进行表决。下列关于股东会就该事项决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李某和赵某同意即可通过决议
B.张某、李某、王某三人同意才可通过决议
C.必须四人都同意才能通过决议
D.赵某同意即可通过决议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会决议。股东会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 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公司章程对议事规则和表决权的行使未作特别约定,所以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李某和赵某合计表决权 70%,超过 2/3,李某和赵某同意即可通过决议。
素材来源:中会考试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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