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练习巩固题目
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行使的职权的有( )。
A.修改公司章程
B.制订利润分配方案
C.制订公司合并方案
D.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职权。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修改公司章程均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选项B、C则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2[.多选题]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实施的有( )。
A.向股东分配利润
B.缴纳企业所得税
C.提取任意公积金
D.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利润的分配顺序。根据规定,公司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利润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但不得超过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
(2)缴纳所得税;
(3)弥补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之后仍然存在的亏损;
(4)提取法定公积金;
(5)提取任意公积金;
(6)向股东分配利润。
3[.多选题]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B.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C.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D.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成员由国有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选项A不符合规定,当选。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选项D不符合规定,当选。
素材来源:中会考试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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