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级会计《经济法》备考试题和解析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是( )。
A.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B.国债利息收入
C.接受捐赠收入
D.财产转让收入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不征税收入。选项A属于不征税收入;选项B属于免税收入;选项CD属于应税收入。
2、2018年度甲居民企业销售收入为8000万元,营业外收入为1000万元,实际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为70万元。甲居民企业在计算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 )万元。
A.70
B.45
C.42
D.40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一般扣除项目。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70×60%=42(万元)>8000×5‰=40(万元),因此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40万元。
A.0.5
B.1.5
C.1
D.2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限额的,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非保险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佣金扣除限额=20×5%=1万元<2万元,准予扣除的是1万元。
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缴纳的下列税金中,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是( )。
A.增值税
B.消费税
C.城建税
D.房产税
[答案]A
[解析]增值税为价外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不得扣除
5、甲公司2016年的年度利润总额为300万元,当年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为50万元。甲公司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数额为( )万元。
A.50
B.30
C.45
D.36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特殊扣除项目。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准予扣除的限额=300×12%=36万元<50万元,所以准予扣除36万元。
6、某企业2019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了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的捐款5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计算该企业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捐款数额为( )万元。
A.5
B.2.4
C.1.5
D.1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在本题中,捐赠扣除限额=20×12%=2.4(万元),实际发生捐赠额5万元,超过了扣除限额,只能在税前扣除2.4万元。
7、甲公司2016年度境内应税所得为300万元;来源于境外分支机构的应税所得为150万元(人民币,下同),该项所得在境外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40万元。已知: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已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30万元。甲公司汇算清缴2016年企业所得税时,应补缴的税款为( )万元。
A.42.5
B.70
C.30
D.45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该企业汇总纳税应纳税额=(300+150)×25%=112.5(万元),境外已纳税款扣除限额=(300+150)×25%×150÷(300+150)=37.5(万元),境外已纳税款40万元,只能扣除37.5万元,境内已预缴30万元,则汇总应纳税额=112.5-37.5-30=45(万元)。
8、某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该企业的利润总额为50万元,固定资产折旧多计提了3万元,营业外支出中列支了交通违章罚款1万元。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与税收优惠事项,2015年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
A.6.9
B.7.05
C.8.1
D.10.8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固定资产多计提了3万元,需要纳税调增3万元,交通违章罚款1万元,不得税前扣除,纳税调增1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50+3+1=54万元,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15%,应纳税所得额=54×15%=8.1(万元)。
9、某居民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19年该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应纳税收入总额140万元,成本费用总额150万元。经税务机关检查,收入总额核算正确,但成本费用总额不能确定。税务机关对该企业采用以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为25%。2019年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
A.12.5
B.11.6
C.8.75
D.2.5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140×25%=35(万元);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5×25%=8.75(万元)。
10、2018年度甲居民企业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实际发生研发费用支出800万元。该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甲居民企业在计算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为( )万元。
A.600
B.800
C.120
D.1400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税收优惠。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甲居民企业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800×75%=600(万元)。
素材来源:中会考试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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