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中级考生不用参加继续教育!有财政局最新官宣!

2021-11-14 17: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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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继续教育是会计人员每年必做的事情。但是,如果你符合这些条件,就可以视同今年已完成继续教育,一起来看看吧~
01
恭喜中级考生!考过一科也有用!
北京市财政局刚刚通知!
近日,北京财政局发布《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考试成绩合格申请会计继续教育学分的公告》。
公告中明确: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高级)、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的,可折算考试通过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不需要再单独学习公需课,办理时间是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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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原文



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考试成绩合格申请会计继续教育学分的公告

按照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高级)、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的;参加全国税务师考试,通过《财务与会计》科目的;参加全国资产评估师考试,通过《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的;参加北京市会计专业高级、正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并通过的,可折算考试通过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一、办理时间及网址

(一)办理时间: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网址:北京市财政局-热点服务-个人办事-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二、办理流程

(一)已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办理流程

如果已经在北京市财政局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采集,当年参加上述考试并合格人员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条规定,您可以上传成绩单折算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继续教育学分不区分初中高级,不需要再单独学习公需课。

(二)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办理流程

如果首次取得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高级),以前不是会计人员,没有在北京市财政局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过采集,根据《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但本年度应该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上传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三)技术支持电话:010-62056922

特此公告。

北京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5日

以上通知划重点就是:2021年中级考试考过1科,就可以折算继续教育学分,不用参加当年继续教育了。

恭喜北京这些中级考生,但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成绩单,并且,这只是在本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明年仍要参加学习哦~

02
参加继续教育前
先进行信息采集

在很多地区,只有在当地的会计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了个人资料的上传与审核,才能进行会计继续教育。

所以各位考生在继续教育之前,一定按照规定进行信息采集,这样才能保证会计继续教育的顺利进行。今天,整理了信息采集相关问题,快来看看。

信息采集对象
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
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3、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暂时没有从事会计工作但当年拟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信息采集原则
需按以下原则选择地区进行信息采集:
1、从事会计工作人员按工作单位所在地区进行采集;
2、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按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区进行采集;
3、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校学生按学校所在区进行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模块
信息采集模块分为在岗会计人员和预备会计人员两类。
1、在岗会计人员:
采集基本信息,同时扫描上传学历证书、加盖单位公章审核确认的开始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材料(如:交接单、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能证明从事会计工作的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2、 预备会计人员:
采集基本信息,同时上传学历证明、户口本或居住证(外地在津上学的学生上传学生证扫描件)。

信息采集入口
由于信息采集采取属地管理原则,采集的时间、网站、提供的证明信息也有所不同,建议学员查看当地会计管理部门的通知,并按要求及时完成信息采集。

03
不及时参加继续教育,
会有什么后果?

1.影响中级考试报名
目前已经有一些地区把继续教育和会计职称考试相挂钩,比如湖南地区:
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需首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我省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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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影响升职加薪
吉林省财政厅在《关于开展2021年度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中提到:
未完成往年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可在网络继续教育 开通后补学前3个年度的继续教育。
对无不正当理由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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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不参加继续教育,在参与评优评先、高端选拔中失去竞争力,各种优渥的福利待遇也都将与你擦肩而过。
继续教育新规中明确说明用人单位要把会计人员升职加薪的机制与是否参加继续教育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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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在会计人员的职场竞争中,继续教育的完成情况都变成了一项重要的考核依据,如果忽略继续教育的学习,可能失去明显的优势,进而可能无望升职加薪。

3.影响个人信用
我们知道,个人信用在我们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小孩上学、买房贷款、旅游出行都需要。
小编发现有几个财政局将继续教育和个人信用分关联起来了👇
1)宁波市财政局:
“按规定需要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而未参加或未完成规定继续教育培训学分的,自2020年起将扣减相应分值的会计人员信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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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黑龙江财政厅:
“对于不按规定组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的单位和不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将视情节进行处理,并在信用平台上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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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地区是否有此规定,请以当地财政网站通知为准!
由此可见,会计继续教育事关每一位会计人员的考证以及职业发展,所以,大家务必要重视!还没继续的同学抓紧行动喽~

本文来源:各地财政局、人社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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