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级会计《经济法》备考知识点12.5
【多选题】出卖人在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存在特定情形,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下列各项中,属于该特定情形的有( )。
A.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
B.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C.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的事实
D.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事实
【答案】ABC
【多选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B.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C.租赁房屋因出租人原因被司法机关查封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D.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健康的,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答案】ACD
【解析】选项B: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多选题】甲公司欲购买乙公司生产的塔吊,因缺乏资金,遂由丙公司提供融资租赁。由于塔吊存在质量问题,吊装的物品坠落并砸伤行人丁,甲公司被迫停产修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无权请求丙公司赔偿修理塔吊的费用
B.甲公司不得以塔吊存在质量问题并发生事故为由,延付或者拒付租金
C.丙公司应当对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丁可以请求丙公司赔偿损失
【答案】AB
【解析】(1)选项A:融资租赁期间,维修义务由承租人(甲公司)承担;(2)选项C:租赁物不符合租赁合同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丙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3)选项D: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丙公司)不承担责任。
素材来源:中会考试通
- 731 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