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销售车位的会计处理
房地产企业销售车位的会计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形成地下车位,有的可以办理产权证书,有的无法办理产权证,通过租赁的形式销售给业主使用。最近,经常有会计朋友咨询这类问题相关的税务处理,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探讨下: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地下车位,如果可以办理产权,取得的销售价款应一次性确认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其成本应当单独核算。如果是无产权的,车位的成本应该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费用进行处理。
分录可以参考这个: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有产权的地下车位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商品
购买方收到有产权车位的处理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按产权年限进行折旧
根据使用部门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无产权的地下车位账务处理
1、地下停车场产权归属于业主的,可以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公摊成本处理;
2、产权归企业所有的,或者没有明确产权关系的,应按照开发产品或者固定资产进行税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成本-公共配套设施/开发商品
如作为自用
借:固定资产
贷:开发成本
购买方收到无产权车位的处理
借:无形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时)
银行存款(取得对方支付的差额,如支付给对方计入贷方)
投资收益(企业会计准则)/营业外支出(小企业会计准则)(借方差额)
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等
投资收益(企业会计准则)/营业外收入
(小企业会计准则)(贷方差额)
提醒:无产权的车位使用权,计入无形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的,其开始摊销的时点是接受实物状态已经达到可使用状态的车位,并开始具有合法使用权之日。按使用年限进行摊销或分摊。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累计摊销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长期待摊费用
再来看下销售车库(车位)如何开具发票
具体需要看下车位是以什么形式销售的:
1、如果属于买断形式,所有权归对方,属于销售不动产,需要按照销售不动产开具发票;
2、如果是仅供对方使用有限的年限,属于出租,按照出租不动产开具发票。
车位出售及以租代售的计税问题,需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如果购买方取得了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分配等权力,仍应按照出售不动产处理。销售没有产权的车位按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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