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销售车位的会计处理

2021-12-29 1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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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销售车位的会计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形成地下车位,有的可以办理产权证书,有的无法办理产权证,通过租赁的形式销售给业主使用。最近,经常有会计朋友咨询这类问题相关的税务处理,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探讨下: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地下车位,如果可以办理产权,取得的销售价款应一次性确认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其成本应当单独核算。如果是无产权的,车位的成本应该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费用进行处理。

 

分录可以参考这个: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有产权的地下车位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商品


购买方收到有产权车位的处理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按产权年限进行折旧


根据使用部门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无产权的地下车位账务处理

1、地下停车场产权归属于业主的,可以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公摊成本处理;


2、产权归企业所有的,或者没有明确产权关系的,应按照开发产品或者固定资产进行税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成本-公共配套设施/开发商品


如作为自用

借:固定资产

贷:开发成本

购买方收到无产权车位的处理
借:无形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时)
    银行存款(取得对方支付的差额,如支付给对方计入贷方)
    投资收益(企业会计准则)/营业外支出(小企业会计准则)(借方差额)


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等
投资收益(企业会计准则)/营业外收入

(小企业会计准则)(贷方差额)


提醒:无产权的车位使用权,计入无形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的,其开始摊销的时点是接受实物状态已经达到可使用状态的车位,并开始具有合法使用权之日。按使用年限进行摊销或分摊。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累计摊销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长期待摊费用

 

再来看下销售车库(车位)如何开具发票

具体需要看下车位是以什么形式销售的:
1、如果属于买断形式,所有权归对方,属于销售不动产,需要按照销售不动产开具发票;
2、如果是仅供对方使用有限的年限,属于出租,按照出租不动产开具发票。


车位出售及以租代售的计税问题,需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如果购买方取得了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分配等权力,仍应按照出售不动产处理。销售没有产权的车位按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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