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级会计《经济法》备考知识点1.24
【多选题】甲投资者收购一家股本总额为4.5亿元人民币的上市公司(科创板)。下列关于该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收购期限届满,该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由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B.收购期限届满,该上市公司的股票被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后,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2%的股东,要求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向甲投资者出售其股票的,甲投资者可拒绝收购
C.甲投资者持有该上市公司股票,在收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D.收购行为完成后,甲投资者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答案】AD
【解析】(1)选项A: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应为10%以上),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2)选项B:该上市公司的股票被依法终止上市交易的,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3)选项C: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8个月内不得转让;(4)选项D: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
【单选题】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要约的撤销与变更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除非出现竞争要约,不得变更收购要约
B.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只需通知被收购公司
C.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D.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可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撤销其收购要约
【答案】C
【解析】(1)选项AB: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2)选项CD: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单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协议收购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收购协议达成后,收购人必须公告该收购协议
B.收购协议达成后,收购人必须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
C.协议收购是在证券交易所之外进行的收购
D.收购人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30%股份的,需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答案】D
【解析】(1)选项AB:收购协议达成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2)选项C:协议收购是指收购人在证券交易所之外,通过与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受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而进行的收购。(3)选项D:收购人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30%股份的,无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素材来源:中会考试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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