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级会计《经济法》备考知识点2.22
【单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限制未作特别规定,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发起人王某于2014年4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
B.董事郑某于2014年9月将其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800股一次性转让
C.董事张某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股,2014年9月通过协议转让了其中的2600股
D.总经理李某于2015年1月离职,2015年3月转让了其所持甲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选项B,上市公司董事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25%比例的限制;选项C,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选项D,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公司可以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B.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
C.股东将无记名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D.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选项B,符合法定情形的,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选项C,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选项D,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属于高管,高管可以买卖本公司股票,只是特定期限内不得转让。
【判断题】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时,对于同一种类的股票可以针对不同投资主体规定不同的发行条件和发行价格。(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素材来源:中会考试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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