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在个独合伙企业中做工资的影响

2022-04-27 14: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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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做工资影响的是会计的费用科目,导致利润降低。那么,是否做了工资,利润减少了,生产经营模块的个税也会相应少交呢?


  1. 核定征收模式下

 

这种模式下,由于生产经营是以企业收入为基数,核定一个利润额缴纳税金。

税款多少与利润没有必然联系,而且,核定征收模式下,不存在填报B表要汇算的情形,所以做工资也可以,不做工资直接作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也可以。

 

2.查账征收模式下

 

需要填写生产经营的年度汇缴,填报注意事项参照生产经营年度汇缴申报

其中,不允许扣除项目中有一项投资者的工资薪金支出。根据规定,投资者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要调增。

 

举个例子:张三投资了一家独资企业(查账征收模式),投资人每月工资5000,年度发放了6万元。生产经营的会计利润为8万,不考虑其他调整事项,如除了工资薪金外,无其他要并入年度综合所得的收入,则该个独企业在2021年度汇算时,要调增他的工资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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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14万,根据生产经营税率表,找到适用税率20%,速扣数10500

该个独企业汇算时,应交税 140000*0.2-10500=17500元,减去本年度中已经预交的部分,就是汇算需要补交的税金。     

    

    在查账征收的模式下,投资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可以直接通过利润分配合法支出,不是非要以每月申报其工资薪金的方式来完成。

否则,不仅导致税目适用不当,且会产生双重征税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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