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三餐,竟然入账不一样!早上的餐费叫做“差旅费”,中午的餐费叫做“误餐费”,晚上的餐费叫做“招待费”,为什么?

2022-04-27 17: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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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甲企业的业务经理王经理经常出差谈业务,7月份抵达上海公差2天,报销车票600元,住宿费400元,早餐费60元,合计1060元。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1060元

贷:银行存款       1060元

注意:

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的正常餐费,可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计入“差旅费”。

案例二

甲企业的业务经理王经理经常去郊区谈业务,由于距离较远,中午来不急回到企业就餐,按照公司规定每顿补贴20元,7月份合计补贴200元。

借:管理费用-误餐费 200元

贷:银行存款       200元

注意:

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征个人所得税。

案例三

甲企业的业务经理王经理经常出差谈业务,7月份抵达上海公差2天,出差期间晚上宴请了客户花费1000元。

借:管理费用-招待费 1000元

贷:银行存款        1000元

注意:

出差期间请客户吃饭属于“业务招待费”。


附:餐饮发票到底如何做账?



餐饮发票可以计入“差旅费”


有的企业职工出差,有现金补贴,有的企业是按职工出差期间发生的餐饮发票报销。对于职工出差期间的餐饮发票应该合理进行划分:如果职工出差期间,带着企业任务去宴请了客户等发生餐饮发票,还是应计入“业务招待费”;如果是职工个人出差期间在补贴标准以内的消费,则应计入“差旅费”。
对于出差补贴是否必须提供发票,全国政策并不统一。

北京市税务机关明确要求出差补贴须提供发票,否则无票补贴部分计入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广西区税务机关则明确只要是在合理范围内的出差补助可以无票补贴。因此,企业需要了解所在区域对此的政策。


餐饮发票可以计入“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也叫交际应酬费,主要包括为餐饮、香烟、水、食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等,还包括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例如招待饭费、招待用烟茶、交通费等。


餐饮发票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除以上列示的应计入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日常实务中,经常会发生逢年过节等员工聚餐的情况,参与餐饮活动的人员全部是企业员工。另外,还有员工野外作业或者加班加点等,由于员工吃饭不方便,企业向员工提供工作餐。都应计入福利费。这里说的是为员工,不是为外人。为外人的支出计入招待费。


餐饮发票可以计入“会议费”


企业经常召开各种会议,邀请一些客户、供应商、企业员工等参加。作为会议费,必然包括为会议召开而发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因此会议费中会有餐饮发票。税前扣除没问题,但是,一般会要求提供与会议相关的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册等可以证明会议费真实性的资料。如会议通知(包含内容:会议时间、会议安排、会议内容、会议标准等)、会议记要等资料。


餐补是否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新个税法六条的规定,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企业内部未设置食堂,给予员工的就餐补助不属于上述误餐补助的范畴,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

销售外卖食品如何征收增值税?


根据《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九条规定,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

本通知除第十七条规定的政策外,其他均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征的应予免征或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如何解决食堂发票问题


第一招:外包饭堂,承包商开票入账

企业可以将饭堂整体外包给饭堂承包商,由饭堂承包商为企业准备员工午餐一并负责采购所有饭堂食材,企业按期支付饭堂承包费用并向饭堂承包商全额索取发票入账。


第二招:选择农产品生产企业购买食堂物品
企业可选择以下供应商,如:农场、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取得发票直接入账,这些农产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农产品可以免税。

第三招:选择农产品贸易公司
农产品贸易公司也可以免增值税,因此,选择他们也是可以取得发票。

第四招:找农业个体户
农民以个体户身份从事农业产品生产,免增值税,也免个人所得税,他们也可以开具发票。

第五招:发放伙食补贴,无票照样入账
不少财务人员反映:企业不愿外包饭堂,又觉得找农超开票太麻烦,能否企业内部解决无票的问题?木有问题,企业可采用发放伙食补贴的方式。
第一步:财务人员根据每月预算伙食支出计提员工伙食补贴至“工资薪金”
第二步:将上述计提的工资扣缴作为购买食材支出,拨给饭堂就可以了;

第三步:饭堂用收到的款项购买食品材料。


这些费用已经计入职工薪酬,无需另外取得发票,工资低于起征点也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不过,即使一定要超个税起征点,税率也是可以控制的。因此,企业还需要仔细去衡量如何做最为划算。


来源:本文由财税早知道整理发布,素材来源于郝老师说会计、12366北京中心、每日财税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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