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专栏】分公司税收
2022-05-30 22: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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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现在分公司2021年的所得税无法享受小微优惠,之前也未做总分公司所得税汇总备案,有办法解决么?
答:现在做总分机构汇总所得税备案属于2022年度,故2021年度该分公司无法享受企业所得税小微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率为25%。但是,首年的备案各地操作不同,请及时联系当地所属税务机关确认总分机构汇总备案。
分公司需在分公司所在地,总公司在总公司所在地,分别作总分机构的汇总登记。分公司是否享受小微政策根据总公司是否符合小微优惠政策而定。
例:某上海分公司设立于2019年,独立核算,未申请汇总纳税备案。2019年-2020年累计亏损50万,2021年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前的应税所得额为300万。
先补亏,补亏后所得额为300-50=250万
由于总公司不能享受小微优惠,所以独立核算分公司也不能享受,2021年度应交企业所得税=250*25%=62.5万
总分公司设立的初衷之一是享受汇总纳税带来的优惠,否则,单从税收角度而言,不如设立独立核算的母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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