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几个误区
2022-06-21 21: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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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先分后税”的理解
有人以为“先分后税”是不是先把钱分了再交税,这是一种误读。“先分后税”只是一种计算税金的方式,在合伙企业中,先根据合伙协议规定的各合伙人的分配占比计算各自应分得的部分,然后对照生产经营所得税的税率表进行税费的计算。
2. 上例的股东有自然人/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企业,如何交税
股东是自然人,通过有限合伙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具体怎样计算,参照以前的文章深入了解个独及合伙企业(上篇)
由于生产经营所得税不采集企业股东的信息,也就是说,从该有限合伙企业的角度,仅有申报自然人股东应负有的生产经营所得税的义务。
根据纳税主体的不同,企业股东无论形式如何,有限公司或是合伙企业,在分得所投资企业的利润后,各自计算自己应承担的税费且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交纳(穿透),与被投资方的有限合伙企业无关。
3. 什么时候进行实际的款项分配
实际的款项分配应根据该有限合伙企业的分配协议进行分配,且分配当期负有纳税义务的应当在所属期进行纳税申报。
该有限合伙企业如是核定征收的,以核定征收的纳税义务时间进行扣缴;
该有限合伙企业如是查帐征收的企业,以利润为基数,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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