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烟草广告吗?你知道吗?烟草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022-07-11 18: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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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烟草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汇算清缴的时候应全额做纳税调增处理。

参考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第三条规定,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注意一

中国作为世界卫生组织《控烟公约》的65个缔约国之一,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等活动,我国是《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国,《公约》第13条要求各缔约方应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财税政策对此作出相应的规定是履行义务的一种体现。这也体现出我国在控烟行动从税收角度进行调控的举措。

注意二

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明确指出,烟草对健康的危害已经成为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烟草烟雾中含有多种已知的致癌物,有充分证据表明吸烟可以导致多种恶性肿瘤,还会导致呼吸系统和心脑血管系统等多个系统疾病。


素材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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