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印花税法5个案例(附学习笔记)

2022-08-14 12: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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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个人张三与甲企业书立车辆买卖合同,购买乘用车1辆,合同所列金额20万元(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该车辆买卖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个人张三和甲企业均不缴纳印花税。


【例2】甲企业与乙企业书立车辆买卖合同,甲企业向乙企业销售乘用车20辆,合同所列金额600万元(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由于该车辆买卖合同书立双方均为企业,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甲企业和乙企业应各自缴纳印花税1800元(600万元×0.3‰)。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解读》(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 翁经纬)《中国税务 2022年第8期》
【学习笔记】《印花税法》(2022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买卖合同”税目的备注中“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具体是指动产买卖合同的书立人中有个人的,那么该动产买卖合同不属于征税范围,该动产买卖合同所有书立人均不缴纳印花税。


【例3】农民李四向丙企业购买复合肥料2吨,书立化肥买卖合同,合同所列金额6000元(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该化肥买卖合同符合《印花税法》规定的法定免税优惠条件,农民李四和丙企业免纳印花税。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解读》(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 翁经纬)《中国税务 2022年第8期》
【学习笔记】《印花税法》第十二条规定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包括“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具体是指凭证免征印花税即凭证所有书立人均不缴纳印花税。


【例4】北京冬奥组委与丁企业书立体育器材买卖合同,合同所列金额100万元(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规定,对北京冬奥组委使用的营业账簿和签订的各类合同等应税凭证,免征北京冬奥组委应缴纳的印花税。因此,北京冬奥组委免纳该体育器材买卖合同印花税,而丁企业应缴纳印花税300元(100万元×0.3‰)。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解读》(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 翁经纬)《中国税务 2022年第8期》
【学习笔记】财税〔2017〕60号:对北京冬奥组委使用的营业账簿和签订的各类合同等应税凭证,免征北京冬奥组委应缴纳的印花税。具体是指对北京冬奥组委作为印花税纳税人免征,不是对应税凭证免征,其他书立人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例5】2020年1月,机构所在地位于A市的戊企业在B市书立了一份技术合同,根据《暂行条例》规定,戊企业既可以在A市缴纳印花税,也可以在B市缴纳印花税,易引起A、B两市税务部门管辖争议。《印花税法》实施后,戊企业机构所在地位于A市,其纳税地点即为A市,戊企业在A市以外书立应税凭证,也均应在A市缴纳印花税。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解读》(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 翁经纬)《中国税务 2022年第8期》
【学习笔记】《印花税法》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来源:小陈税务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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