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凭证的涉税风险

2022-08-18 21: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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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入账的凭证根据来源划分,可以分为外部凭证(就是只发票、对账单回单等)和内部凭证(自制凭证)

从效力上讲,当然外部凭证优于内部凭证

但是,也并非说自制凭证一定会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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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表、折旧表、摊销表、库存表等,这类凭证真实发生且核算清楚的,即可入账

工资表作为计提工资业务的凭证,考虑真实性时需结合签收单工资发放记录、个税申报记录及社保缴纳凭证等

折旧表和摊销表这类,源头上确保入账的原值有对应的发票,分摊核算清楚即可每月计提相关费用

库存表,结合入库凭证(先有入库才有出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配比成本的结转,作为计提成本的会计分录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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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条支出

还有部分业务是打白条入账(没有收到合规的发票或者根本无法收到)

如果发票不合规,往往存在一定风险,不得作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合理凭证

这里,也有个例外,看支出项目是否符合小额零星的确认条件,见国税总局公告2018 28号),之前分享过“地摊经济的会计烦扰”有说明小额零星的适用场景和注意事项

有人说,没关系,反正先入账,所得税再调增呗。白条入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将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或处于1万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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