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22-08-25 18: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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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以下简称“11号公告”),明确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比重超过50%的,可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注意: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
相关问答
我们公司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该如何进行申请?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需要区别的是,适用加计15%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提交的是《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素材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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