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饼相关的财税处理
2022-09-01 22: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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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中秋时节,企业往往会采购月饼券,馈赠客户或作为员工福利。
这种业务在生产经营中的常见行为根据税种的不同,主要如下:
1/增值税
1)自产月饼用于赠送客户或发放给员工
生产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对外赠送或对内发放,均属于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计缴销项税;虽然账务处理不存在收入产生,但是可结转相关成本,进项税同样可以抵扣。
2)外购月饼用于赠送客户或发放给员工
不属于视同销售,但增值税进项税不能抵扣。
2/企业所得税
账务处理根据用途不同,涉及不同的科目:
如是招待客户所用的,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
如是发放给员工或公司员工聚会所用,计入”应付职工-福利费“;
如是定制款,月饼盒上印上企业的LOGO,作为推广宣传使用,作为“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这些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都属于调整类目,注意分项目填列,同时不同的类目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的税前扣除的比例不同,也会导致支付相同的金额,在企业所得税前可被允许扣除的结果不同。
3/个人所得税
赠送给非本企业个人的,应按照偶然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可采用汇总申报方式申报;
用于企业内部聚餐,无法量化到个人的,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原则上不交个税;
而月饼发放给职工,可以量化到个人的,应并入工资薪金计缴个人所得税(也就意味着并入年度综合所得)
说到月饼券,想起19年主持人大赛中提起过,有点意思,可以翻来看看主持人大赛中“月饼券”涉及的财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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