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从事财税服务的代理记账公司,一次性预收1年的代账费,如何确认收入?

2022-12-08 17: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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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我们是一家从事财税服务的代理记账公司,一次性预收1年的代账费,如何确认收入?

答复

一般来讲,代账公司预收代账费的同时就会提前给客户把发票开具出来,因此只要是先开票的,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就发生了,就需要先缴纳增值税。

但是,由于代账服务尚未提供,因此会计上和企业所得税上不得提前确认收入,需要按照提供服务的时候,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案例

郝老师说会计代理记账公司2013年1月份一次性预收全年代账费用12720元,一次性开具了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存入对公账户。

预收代账费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2720元

贷:预收账款 12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20元

每月提供服务的时候按期结转收入的账务处理:

借:预收账款 10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元

参考

1、《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第五条第(八)项规定,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二条第(四)项第八目规定,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劳务收取的费用,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素材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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