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是会计的事,税务处理是税务的事!二者不是一码事!
案例一
这家公司的财务人员为了让工厂厂房少缴纳房产税,仅按照厂房价值来从价计征了1.2%的房产税,并没有把土地价值来算到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中来,会计人员认为土地属于无形资产科目核算,并不在固定资产科目中核算,因此无需缴纳房产税。
这样理解是错误的!
不管你购买的土地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参考政策:
《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规定:
三、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
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案例二
这家公司的财务人员为了消化掉账面上无法支付的“其他应付款”,同时也为了不交企业所得税,不想转为营业外收入科目,因此会计转为了资本公积科目。会计人员认为在资本公积科目核算,并不属于企业的收入,因此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样理解是错误的!
对于你企业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即便是你转入了资本公积,也应计入企业的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参考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A)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案例三
这家公司的财务人员为了避免餐费列入招待费扣除金额太少,将领导拿来的好多餐费发票均计入了“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并冠以职工生日聚餐的名义。会计人员认为在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核算,费用就不会超标,因此无需纳税调增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样理解是错误的!
对于你企业发生的招待费性质的餐费,即便是你会计上计入了福利费,企业所得税上也没法税前扣除。因为职工聚餐费支出,不应包含在职工福利费支出的范围内,所以,不应作为税前福利费列支,企业的职工聚餐费用属于个人消的,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无关,不允许税前扣除。
参考政策:
根据《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文件的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素材来源:会计资格评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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