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际应酬消费和业务招待费是不是一个意思?
2023-04-24 18: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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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上列入业务招待费的支出是否都属于交际应酬消费?对应进项是否都需要进项转出?
其实在增值税及所得税概念下,并未明确定义业务招待费范围,增值税中的“交际应酬消费”与所得税中的“业务招待费”具体二者内容是否完全重叠等同,也并无相关文件明确。
增值税上进项抵扣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2016年36号第二十七条:(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同时,企业应严格区分会议服务中的会议费、餐饮费等支出,正常来说会议期间提供的会议现场的茶歇属于会议服务的一部分,可以合并开具会议费发票并进项抵扣,而会议期间在酒店餐厅消费的餐饮服务应单独开具发票,且不得抵扣。
素材来源:二哥税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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