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可以成为外部监管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抓手吗?
内部审计逐渐成了外部监管和监督的抓手,成了外部监管和监督的延伸。内部审计也被赋予了更多的使命和职责。
内部审计究竟该对谁负责?从理论上,理想的状态是对董事会下的审计委员会负责。当内部审计成了外部监督或监管的抓手和延伸后,又多了一个负责的对象。内部审计成了内外兼修的一种角色。
外部监管和监督部门的初衷也是好的,就是为了让企业更加规范和合规地经营,通过内部审计这个抓手,不断地按照监督或监管要求进行风险、合规、内控等方面的排查,监管也不用派出自己有限的力量了,企业也更加健康经营了。
现在,很多监管部门提倡并开展监审联动,也就是监管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信息共享,监管部门指定内部审计部门对某一领域开展专项审计,等等。在一些省份,内部审计部门已经开展了监管部门的指定审计项目。
内部审计部门的担子更重了,不仅要对企业内部的领导人负责,而且也要对外部的监管部门和上级监督部门负责。
审计资源不仅要为企业内部服务,也要为企业外部的监管服务。从大局观来讲,这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种表现。从审计价值看,是审计成果的多次利用。
世俗一点讲,本来是谁发工资听谁的话,但是,内部审计部门现在不仅要听企业领导的话,还要听外部监管部门和上级监督部门的话。内部审计部门是花企业的钱,为监督部门办事,这就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在一些制度和文件上,外部监管部门或上级监督部门讲了,凡是内部审计自己查出来的问题,如果能够得到有效整改,将不予追究或从轻追究企业的责任。
从心理角度看,企业的领导人往往不愿意自爆家丑,或者不愿意把严重的问题暴露出来。即使是外部监管部门或上级监督部门对企业自查出来的问题不予追究,企业的领导人也会觉得有风险。如果企业内部审计部门查出来的问题多了,性质严重了,比如涉及到系统性风险或社会不良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外部监管部门和上级监督部门还是会出手的,或者让企业自己出手,对内部进行一系列的问责处罚。
另外,还是从心理角度看,随着内部审计成为外部监管部门和上级监督部门的抓手,企业的领导人就会担心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和自己一心,还会担心内部审计部门是否会“大义灭亲”,不听企业领导人的安排,而直接把问题捅给外部监管部门或上级监督部门。
无论是从社会责任方面,还是企业自身管理方面,内部审计只能适应当下的形势,做好统筹安排,满足多方的需求,利用现有资源边生存边发展,并做好以下几点:
1.研究政策,将监管要求和上级要求融入审计工作中。胳膊扭不过大腿,监管或上级部门要求什么,内审部门都要严格执行。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时,要为监管或主管部门临时性的工作安排留有空间。
2.做好与企业领导的沟通,获得理解和支持。无论是内部审计部门还是审计人员个人,想要发展,绝大部分还是要企业领导的支持。内部审计部门发现的重大问题,要第一时间向企业领导进行汇报。
3.做好审计结果的利用和共享。审计项目计划和审计方案制定中,要能体现外部监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甚至在审计资源有限的情况,审计项目的计划要优先安排外部监管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检查事项。
4.做好审计计划。监管部门和上级部门每年都会指定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这也给审计部门原有的审计计划和审计模式造成一定的影响。既然是无法回避的,审计部门就要在原有的审计计划基础上,根据监管部门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对计划做出调整。
素材来源:审计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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