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购进的货物有一部分用于家庭支出,该如何进行生产经营所得税前扣除呢→
2023-06-19 18: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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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是一家个体工商户,每月发生的工资支出是否可以在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
答: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二、我是刚成立的个体工商户,我购买用于家庭日常出行的小汽车的支出,是否可以在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呢?
三、我以个体户的形式经营了一家超市,购进的货物有一部分也会用于家庭支出,无法划分,应该如何进行生产经营所得税前扣除呢?
四、我是一家个体工商户,招聘员工后,给员工和业主本人购买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是否都可以在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是否有扣除限额规定?
五、我今年新注册了一家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为核定征收,是否可以享受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呢?
六、我名下注册了多家个体工商户,还能否享受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呢?
答: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规定,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来源:中国税务报、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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