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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协议
但是投资涉及到《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的范围,是否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2.《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合同(指书面合同),包括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营业账簿;证券交易。
(1)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印花税税率价款的万分之五
(2)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印花税税率价款的万分之五
(3)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印花税税率价款的万分之五
(4)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印花税税率价款的万分之三
备注:上述转让包括买卖(出售)、继承、赠与、互换、分割
被投资方按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合计金额增加的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五,计算营业账簿的印花税应纳税额。
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规定,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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