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知识】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都有哪些相关税收政策?
申税小微,为响应国家保护环境、促进节能减排的号召,近期我们公司购置了两套节水专用设备,已经投入生产使用,想了解一下有什么相关税收政策吗?
您好,企业购置并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面都有相关税收政策,申税小微这就带您了解!
企业所得税
政策梳理
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期不得超过5个纳税年度。
注意事项
1.企业购置并实际投入适用、已开始享受税收优惠的专用设备,如从购置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转让、出租的,应在该专用设备停止使用当月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转让的受让方可以按照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2.企业利用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企业利用财政拨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不得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如何享受
专用设备抵免优惠政策季度或月度预缴时不能享受,汇算清缴时才能享受。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不需要向税务机关备案。
需留存备查以下资料:1.购买并自身投入使用的专用设备清单及发票;2.以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专用设备的合同或协议;3.专用设备属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或《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的具体项目的说明;4.专用设备实际投入使用时间的说明。。
如何填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申报填写A107050《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该数据反映在A100000主表的27行“抵免所得税额”。
填写提醒:A107050《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第3列“本年允许抵免的专用设备投资额”,填报纳税人本年购置并实际使用《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但不包括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
案例解析
(1)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2年10月购置并实际使用一台符合目录规定的环保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00万元,税额65万元,购进时支付了运费,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万元,税额0.45万元,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当年A公司的应纳所得税额是100万元,不考虑其他年度,A公司该如何填报2022年报表?
A107050《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第9行“本年允许抵免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投资额”应不包括增值税和运费,填写500万元,第6行第3列“本年允许抵免的专用设备投资额”,填写500万元;第4列“本年可抵免税额”是500×10%=50万元;当年A公司的应纳所得税额是100万元,则当年可以抵免50万元,第11列“本年实际抵免的各年度税额”50万元,无“可结转以后年度抵免的税额”。
(2)B企业2021年抵免前应纳税额20万元,当年允许抵免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投资额300万元,2022年抵免前应纳税额30万元,当年允许抵免的专用设备投资额500万元,只考虑2021年度和2022年度,B企业如何填报2022年报表?
2021年当年抵免前应纳税额为20万元,当年允许抵免的专用设备投资额为300万元,当年可抵免税额为30万元。2021年当年度可抵免20万元(填入第5行第9列“前一年度”),余下10万元结转至以后年度抵免。
2022年当年抵免前应纳税额为30万元,当年允许抵免的专用设备投资额为500万元,当年可抵免税额为50万元。先抵免2021年结转未抵免的10万元(填入第5行第11列“本年实际抵免的各年度税额”),再抵免当年度可抵免的20万元(填入第6行第11列),余下30万元结转至以后年度抵免,最长可结转至2027年。
注意
如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不再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
如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
企业购买专用设备取得普通发票的,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为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增值税
政策梳理
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
如何填报
增值税申报时,应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相关栏次。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 节能节水 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56号)
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
6.《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财税〔2017〕71号)
7.《财政部 税务总局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财税〔2018〕84号)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素材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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