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商业健康险扩围后,相关个税优惠的3个“热知识”
小李
申税小微,听说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范围和被保险人群体都扩大了,是真的吗?
申税
小微
是的,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金规〔2023〕2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规定,自2023年8月1日起,将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范围扩大至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主要险种。此外还扩大了产品被保险人群体,被保险人可以是投保人本人,也可以是其配偶、子女或父母。
小李
那对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有什么影响吗?
申税
小微
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为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的投保人建立信息账户,生成唯一的识别码,用于归集和记录投保人投保的所有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相关信息,支持投保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识别码与保险合同相互独立。
小李
哇!快讲讲商业健康险税前扣除有什么注意事项吧
申税
小微
申税小微结合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整理了3个“热知识”,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商业健康险的税前扣除。
Q1
如何判断我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是否在税前扣除的范围内?
答:判断标准为保单上是否有生成唯一的识别码。纳税人可在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查询。
Q2
商业健康险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答: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Q3
如何享受商业健康险享受税前扣除?
答:
1. 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单位负担部分应当实名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明细清单,视同个人购买,并自购买产品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
2. 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自行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应当及时向代扣代缴单位提供保单凭证。扣缴单位自个人提交保单凭证的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
3.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自行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在不超过2400元/年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温馨提示
1.个人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且自行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只能选择在其中一处扣除。
2.个人未续保或退保的,应于未续保或退保当月告知扣缴义务人终止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
3.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在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保险期满后未续保或退保的,应及时终止享受税收优惠。如同时存在综合所得,只能选择在其中一处扣除。
素材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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