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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纳税人需要发票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还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实际情况,因此,如资源回收企业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反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如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者选择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反向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反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增值税计税方法发生变更的,应当申请对“反向开票”的票种进行调整,并根据选择适用的增值税计税方法正确开具发票。资源回收企业可以按规定抵扣反向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摘自《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的解读》自然人代开劳务发票时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基础,可以享受最高50%的减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自然人代开劳务发票涉及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也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基础,月销售额金额在10万元以下免征,超过10万元的可以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一起享受最高50%的减征。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8号)规定,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根据《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实务中,资源回收企业可以按规定抵扣反向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和附加税实务中一般是资源回收企业承担,包括增值税及附加,其中增值税抵扣了,附加税享受自然人的优惠政策,抵扣进项税额,也就同时少缴纳附加税:如果抵扣进项税额少缴的附加税比“反向开票”时自然人缴纳附加税少,可以考虑选择开具专用发票;如果相同(比如“反向开票”时自然人享受只能附加税减半和资源回收企业是小型微利企业享受附加税减半情形),没有什么必要开具专用发票(麻烦)。
素材来源:小陈税务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