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 | 审计函证不是收到就履行程序到位,还要保持职业怀疑!
2024-06-17 19:17:36
剩余内容,展开全文
2024年5月21日,深圳证监局公布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3名签字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屈**、扶**、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我局对你们执行的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信息)2019年年报审计项目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经查,你们在审计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收入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对特发信息子公司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东智)部分重要客户,未按照审计计划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查看客户供应商系统对账单,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2016)》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转自:审计经理人
- 1628 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