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知识】违约金相关的税收知识,你知道吗?
2024-06-26 18: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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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行为。
购销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销售方所售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购买方未能履行支付义务等原因发生违约行为,都可能造成销售退回或者合同终止,并产生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素材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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