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敲黑板!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了解一下
一、政策要点
(一)技术转让是什么?
是指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符合规定的技术的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行为。
(二)优惠政策是什么?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享受范围
三、计算方法
参考案例
【案例】A企业2018年成立,主要从事生物技术产品开发、生产,2022年1季度,与非关联B公司签订符合条件的新型生物技术转让合同990万元,此项技术转让成本(净值)为400万元,相关税费为5万元,应分摊的期间费用为15万元。
【解析】A公司就该项目获得应纳税所得额=990-400-5-15=570;对于500万内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免企业所得税,对于大于500万部分的70万,可以享受减半征收。因此A公司只针对70*50%=35万所得额缴纳所得税额。
汇算报表填写如下:需要填写A107020报表,然后数据自动代入主表。
四、留存资料
(一)所转让的技术产权证明;
(二)企业发生境内技术转让:
1.技术转让合同(副本);2.技术合同登记证明;3.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4.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三)企业向境外转让技术:
1.技术出口合同(副本);2.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出口许可证;3.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4.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5.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6.有关部门按照商务部、科技部发布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出具的审查意见;
(四)转让技术所有权的,其成本费用情况;转让使用权的,其无形资产费用摊销情况;
(五)技术转让年度,转让双方股权关联情况。
五、特别注意
1.技术转让应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其中,境内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登记;跨境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商务部门认定登记;涉及财政经费支持产生技术的转让,需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审批。
2.居民企业技术出口应由有关部门按照商务部、科技部发布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进行审查。居民企业取得禁止出口和限制出口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4.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
六、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2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
7.《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素材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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