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谨慎开具建筑服务的数电发票
建筑施工企业跨区域经营如何交税?
这里主要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你需要带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去建筑服务地预缴税金,当然现在也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报验后你有一个报验身份,凭这个身份证明预缴税款。
1、增值税
增值税预缴多少?这要看你工程项目的选择的计税方式。
2023年1月1日到2027年12月31日,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一般计税: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在建筑服务地预缴2%的税金,全额开票;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简易计税: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在建筑服务地预缴3%的税金,全额开票;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注意,有些情况是不需要预缴增值税的。
a、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
也就是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的不需要预缴。中国共计333个地级行政区,包括293个地级市、7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
比如四川省有18个地级市。
你如果是成都市双流区的建筑企业,你到成都市彭州市干工地,你是就是同一地级行政区内,不需要预缴增值税。
b、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的规定,纳税人在同一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由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决定是否适用本办法。
也就是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这些企业,你在同一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是否预缴,你需要看看当地政策。
我国的计划单列市目前有五个,即大连市、青岛市、宁波市、厦门市和深圳市。直辖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c、2023年1月1日到2027年12月31日,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d、海南省就对自己省内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出台了相应的规定。
海南省取消了500万以下省内跨市(县)生产经营活动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这意味着在海南省
二哥税税念公司是成都市一家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2023年到四川省绵阳市进行建筑施工,8月取得建筑工程款109万,分包款54.5万。
我如果开数电发票,建筑发生地是绵阳,跨地市标志为是,我是成都的建筑企业,绵阳税局完全可以通过发票比对我是否在当地预缴税款了。
二哥税税念公司应该在当地预缴增值税
=(109-54.5)/(1+9%)*2%
=1万
2、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这里主要涉及一个文件,那就是国税函[2010]156号文件和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公告的规定。
也就是说,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施工,除了预缴增值税外,企业还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省内施工是否预缴,由各省自行决定,当然各省省内跨县(市、区)施工跨县(市、区)施工,不排除在项目地按照0.2%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能性,但在实务中比较少见。
比如青海省、海南省、安徽的规定,省内跨市县经营的建筑企业,其总机构和二级(含)以下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按实际经营收入0.2%预缴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这块,国税发1996年12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52号公告有相应的规定。
首先,个人所得税在哪里缴纳?
按照52号文规定,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其次,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52号文规定,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当然如果未设置会计账簿,或核算不清,亦或未按要求将工程项目相关人员在项目所在地进行个税申报,项目所得税务机关会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由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属于个人,无论纳税人具体是谁,实际上由于是核定征收,谁也不知道到底征的是谁的税,都属于建筑企业为个人承担的支出,因此在企业所得税前是无法扣除的,据此,应计入营业外支出—个人所得税,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
素材来源:二哥税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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