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由一起举报引发的营销费用专项审计
案例速读
本案是一个举报类的舞弊调查案例。
A集团营销公司在发放福利时被举报。有关人员发现,其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的收款人、复核人和开票人分别是本集团Q市工厂和营销分公司的财务人员,觉得事情有些蹊跷,遂向审计总监举报。审计人员怀疑为里应外合的销售舞弊案件。经过内审人员调查核实,该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存在虚报促销员工资、签订假合同、转移陈列费用、违规发放奖励的事实。
案例背景介绍
A集团在Q市有多家工厂、一家营销分公司以及一家贸易公司,工厂负责生产各类产品,营销分公司负责销售工厂生产的部分产品,贸易公司是营销分公司的一个经销商,向营销公司进货并销售出去,同时还做些福利品的销售。
某月某日,审计总监收到一封举报信,举报人是Q市贸易公司财务人员,举报内容是某福利品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的收款人、复核人和开票人分别是Q市工厂和营销分公司的财务人员,她觉得事情有些蹊跷,于是把该信息提供给审计总监,除此以外无其他有价值的信息。
工厂发给员工的节庆福利都是集团内产品,理应由贸易公司供货,为何会向这个供应商采购,这家公司是干什么的,这个供应商与我司还有无其他业务往来,为何财务人员的名字会出现在他们的增值税发票上,带着这一连串疑问,审计人员决定先从公司的往来账着手,核查该供应商还与集团内的公司有无其他业务往来。
通过查询营销分公司的销售数据及营销费用报销明细了解到,该福利品供应商是营销公司的一个经销商Y,而且通过初步的数据分析,发现该经销商在20××年的销售只有50万元,但报销的营销费用有36万元,投入产出极不匹配。与发票上的人名结合起来分析,审计人员有个大胆的假设:该经销商是否是分公司用以套取营销费用的一个小金库,进一步联想:是否还有其他类似经销商存在?
审计目标与策略
审计目标是调查清楚营销公司对经销商有无利益输送以及其他违规问题。
审计策略是对所有经销商的销量、营销费用以及特价支持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找出类似不正常的经销商;对高疑点经销商进行细致的数据分析,进点后再根据分析情况采取种审计手段。
审计实施过程
非现场审计阶段1——初步锁定嫌疑客户
在SAP系统提取销售明细表,在营销费用申报系统提取营销费用报销明细表,通过手工加工处理数据,按不同的产品线把每个经销商的销售额、营销费用以及特价费用整合在一个表上,经销商产品线费销比异常,一目了然。
结果显示费销比异常的有三四家经销商,通过排查,福利品供应商Y和另外一家经销商T存在问题的可能性最大,同时企业信用网显示这两家经销商的注册地址相同,但法人代表不同,初步推断这两家经销商可能存在关联关系,而且Y公司注册成立的当月营销分公司就把Y公司引进为经销商。
审计人员决定把这两家经销商作为重点分析对象,对这两家经销商从开始合作至今与我司发生的各类业务往来进行详尽分析。
非现场审计阶段2——深入剖析嫌疑客户
锁定Y、T经销商后,接下来就是从各个维度剖析这两个经销商,目的是看有无通过不合理的费用支付,以及不合理的产品特价销售进行利益输送。
首先,从费用申报系统导出这两家经销商所有的营销费用报销明细,并下载报销单中所附的各电子版原始凭证,比如,促销员明细表、销售奖励费用所对应的销售明细表等。再把同类的原始资料整合在一起,以整体的思维分析这些资料,以期发现带有规律性的问题经查,审计人员发现报销的营销费用名目主要是促销员工资、卖场的陈列费以及销售返利这三大块。资料显示促销人员相对固定,销售返利主要是针对2016年第四季度营销总部下发的某个营销活动进行的奖励。
在分析报销资料的过程中,审计人员还发现存在个别促销员在相同时段报销两次工资、某赵姓促销员也是报销资料的制单人、把其他经销商的销售明细作为报销附件、报销返利等异常情形。这些促销员是否真的是促销员,为何把其他经销商的销量明细作为报销附件,其他经销商是否也以同样的销售明细报销过返利,随着调查的深入,审计人员又抛出了这些疑问。
其次,从销售明细表中把所有的特价单拉出来,再追溯到特价申请的原因,分析其合理性最后,把该经销商销售给工厂所有批次的福利品回溯到营销公司,查找该经销商对应的销售明细,比对该经销商的采购价格以及销售价格,确认有无价差以及营销公司的销售有无特价支持审计人员了解到该经销商的福利品销售价格比向营销公司的采购价格高了40%,而且营销公司以福利品的名义申请过特价,但该经销商没有把特价资源给到工厂,而是截留了特价资源。
现场审计阶段——核实非现场审计阶段提出的疑问
审计人员实施非现场审计阶段调查,发现了部分可疑事项:
1.比对Y、T经销商报销的费用资料。
审计人员经过调查,有以下三点重要发现:
(1)发现前面提到的那个赵姓促销员名字也出现在该经销商与卖场签订的陈列合同中,身份是卖场方的采购,留的手机号码也与促销员联系方式相同。赵姓促销员的真实身份是什么?
(2)合同甲方是该经销商、乙方是卖场,这个细节也与合同签订规则不同,合同是否伪造,为了证实这个问题,审计人员接着找出其他经销商与该卖场签订的促销合同以及Y经销商与营销分公司签订的促销合同,通过比对,确定伪造合同的可能性极大。
(3)营销公司给出的2016年第四季度奖励文件显示该经销商并不符合奖励条件至此,基本确定报销的三大块费用销均存在不符合集团政策等名义报销促销员工资、伪造合同报销陈列费以及销售奖励费用。
2.实地走访Y公司及卖场的终端门店。
走访Y公司了解到、Y公司办公环境极其简陋、仅有一人负责公司产品销售,经营条件远达不到公司对经销商的要求。通过查询经销商引进时的资料可知,对Y经销商并未履行各部门人员现场考察、打分的程序。同时向老板核实了赵姓促销员的身份,为Y公司的一名文员;还了解到Y、T公司的老板是同一个人,证实了前面的推测。走访终端门店了解到公司产品在终端销量表现不是很好,终端积压的库存较大。
3.访谈营销公司的相关人员。
访谈相关人员了解到,他们对一些疑问的解释根本难以自圆其说,比如福利品采购为何要把贸易公司更换为Y经销商,为何要给福利品申请特价,为何不按集团规定给经销商报销销售奖励等。
结果与建议
针对开始举报的内容,即经销商增值税发票上的人名是公司财务人员审计人员没办法推翻财务人员给出的解释,而且目前所有证据均未指向分公司管理层。前期猜测Y经销商是分公司的小金库不成立,应只是业务人员层面的舞弊事件,即通过营销费用、特价以及福利品销售等手段对经销商有不正当的利益输送行为。
借鉴与启示
内部审计是一个令人着迷的职业,每个项目都是一次对未知的探索,探索过程总是充满乐趣;而且由于内审职业的特殊性,在工作中既能领略祖国的大好河山,又能阅尽世间百态,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以及悟到更多做人做事的道理。当然,内审开展工作也是有套路的,通过本案例,笔者总结了做好内部审计的部分套路或者说是方法论,具体如下:
1.做足审前调查
详尽周密的审前调查有利于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确定审计重点制订切实可行的审计计划,尽可能地降低审计风险。本案例中,对重点经销商从各个维度进行了详细分析,在进场前就明确了现场审计阶段的工作内容。
2.坚持问题导向
内审人员在执行数据分析、人员访谈以及查看资料、盘点等审计程序时,要以能够解决某些问题或提出某些问题为目的,不能为了分析而分析为了访谈而访谈。本案例中,就是不断地提出问题,而且随着掌握的资料越多,也在不断地修正以前的问题并提出新问题,一步一步把调查向深处。
3.注重实证,注意细节
注重实证是内审人员的一项基本要求,写在审计报告中的内容必须要有数据或证据支撑,避免浮于流程表面、浮于现象表面而就流程谈流程、把现象当结论。
在实证过程中,细节非常重要,笔者经历过的一些舞弊案例,都是从细节入手发现大问题;注重实证体现在对当事人的解释、说法需要想办法证实或证伪;注重实证还体现在,在审前调查、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收集各类实物证据,数据呈现和实物证据要相互验证,不能仅停留在数据分析层面。
本案例中,对报销资料的归类、整理,实地走访Y经销商,走访门店均是注重实证的体现;对不同经销商与同一家卖场所签的合同进行对比,找出合同中的异常点,是注意细节的表现;针对业务人员对福利品的相关解释,审计人员再通过比对相关资料,认定业务人员的解释站不住脚,是对当事人的解释进行验证的体现。
4.实现对高风险领域样本的全检
理想的内审应该是对所有业务进行全检,但面对着审计资源不足与审计对象众多的矛盾,又必须采取抽样的方式进行工作,那么怎样才能用有限的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内审的价值,笔者认为应该是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高风险领域进行全检,集中力量办大事,本案创中,对Y、T经销商的所有业务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核查,才会发现有价值的证据,若只是抽取几个本进行测试,难以发现有力的证据。
5.对本案例的思考
在回答发生了什么之后,按照正常的套路,接下来应该回答为什么会发生,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导致该舞弊事件的发生:
新业务过分重视销量而忽视管控。该舞弊事件所涉及的产品线是公司的新产品,新产品要迅速冲销量、上规模,还处于野蛮生长阶段,过分重视业绩而对管控有所忽视,让别有用心的人有可乘之机。笔者认为在发展新业务过程中,先业务后管控、认为内控是业务发展的绊脚石的思维有误。管控手段、内控建设应跟着业务同步进行甚至要领先业务一步,好的流程设计一定是既能防风险又能促进业务发展。
执行力欠缺,各项管控制度没有落到实处。经销商的引进、费用报销环节的审核等都有明确的要求及标准,但从审计情况来看,在实际执行中都没有按公司的要求去做。执行力低下也是国内的一个通病,无论大小公司,各类制度都有不少,但真正执行到位的却不多。笔者认为完善内控、堵塞制度漏洞重要,提升执行力同样重要甚至更重要。
大数据分析、运用还存在不足。虽然集团的各类信息化工具不少,通过取数系统能够抓取各类想要的数据,但有些常用的报表还是缺少。比如,对经销商进行费销比分析,销售数据、费用数据要从不同的系统取,然后还要通过繁琐的手工加工,目前还不能一键导出该表,不利于对经销商的分析。
案例点评
这是一个调查不太成功的举报舞弊案例。如果我是审计总监或管理层,此案暂时不能罢休,应继续调查,直到确认利益输送者为止,为什么?
我们分析本案例,已经查明存在Y、T为统一控制人,存在高价销售谋取利益,虚报促销员工资,签订虚假合同套取陈列费用、违规发放销售奖励金。三大罪状明确、铁证如山,加上Y经销商的财务人员为营销公司财务人员,还不处理,应质问营销公司老板,谁审批,谁支付,谁得益。
本案缺在最后一环—证据链闭环:要用一条线,一个突破口来连接所有证据,这样此案必定达到审计目标。可惜,只查到违规事项,不能抓到“大老虎”。
但我很欣赏作者对案件的思考、总结,本人认为这是本案例中的精华问题导向、注重细节等是舞弊审查案例的大原则舞弊调查,人员是关键,突破口在人。
TIP.审计人一定要记住一个定律。就是罗卡定律:有接触,必有痕迹。它是我们查找重要证据与指导思想。
来源:内审拙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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