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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朋友把自己销售额信息,开票情况和申报表填写都发给二哥,说按照方法填写后减免税明细表始终比对出问题,不知道怎么办。二哥按照我的先总后分的原则来申报一下,大家先看看。总销售额10万,未超过季度30万,能享受小微减免增值税政策。接下来我们分项来具体看,普通发票部分能享受减免税优惠,但是专票的部分不能享受减免税。不能享受优惠的专票自然是填写在征税栏次,也就是第1栏,当然开具的专票,也要填其中项,享受小微免税的普通发票就是填写在小微减免栏次了。专票征税但是能享受3%减按1%优惠,所以,就其销售额的2%的部分,我们还需要填写到减征栏次,享受减征。因为享受了减征,所以我们还需要填写一个减免税明细表。这位朋友发过来的申报表,我看了一下,也是这样填写的。但是当她提交申报的时候,减免税明细表始终无法通过比对。系统提示是,减免税明细表本期发生额小于开票的不含税金额的2%。就是类似的问题,很多人都是这种情况,本身小微减免的部分就是不需要填写减征发生额的,现在申报系统自动按开票的不含税销售额自动比对,这自然是比对不通过的。季度销售额小于30万,直接填写小微减免栏次了,申报时候系统提示减免税明细表不对。类似的还有很多,应该是大家普遍申报存在的共性问题。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其实就是忽略比对信息继续申报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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