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设备分三次开票,不会开了!

2024-11-03 16: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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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在问一台设备,分次开票,数量怎么填的问题。
根据金额=数量×单价的基本公式,在金额确定的情况下,数量和单价的填写就有两个方案:
1、数量据实填写,单价=金额÷数量

2、单价据实填写,数量=金额÷单价

17万开三次发票,金额是固定的,那么为了保证合计数量是1,那都是按1的方法填写,倒挤单价。

当然,也可以按读者说的,一张开数量1,其他的两张数量和单价都空白。

其实只要保持合计数量为1就行。
其实这种分几次开票的并不是很常见,主要可能是一些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进行结算,分期开具发票的情况下有。

其实以前我们更多的是因为发票额度不够,被迫分次开票的情况。

Part.1

你有没有这样的经历,一个合同100万,结果你的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是10万,然后你要开10张发票,更烦恼的是,这个100万的发票就是一台设备,然后你10张发票的数量,每张都不知道怎么填,最终和客户商量了,每张数量填写的0.1,但是单价又不对,没办法,顾头不顾尾。
这种事情我相信在日常工作中有不少。
但是现在全电发票就不存这种困惑了。
税务机关对试点纳税人开票实行开具金额总额度管理。开具金额总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试点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全电发票没有发票份数和单张开票限额的规定
也就是说,只要你没超过税务局给你定的开票总额度,你一张发票想开多少开多少,想开多大开多大。
比如你开票总额度是2亿,你卖了一台1亿的大型设备,你可以直接开1亿一张的发票。

当然,前提是真实开票,别乱开。

Part.2

   全电发票额度怎么管理的?

为降低纳税人使用成本,便利全电发票推广,尊重纳税人现行开票用票习惯,做好发票风险防控,税务机关对试点纳税人开票实行开具金额总额度管理,额度用完就无法开票了,额度以内,发票不限份数的开
开具金额总额度,也称总授信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试点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包括试点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的上限总金额以及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以下简称“卷式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电子普票”)的上限总金额。
剩余可用额度,也称可用授信额度,是指在一个自然月内,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扣除已使用额度。其中,已使用额度包括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金额,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卷式发票、电子专票和电子普票的领用份数与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之积(存在多种不同版式的发票应分别计算并求和,下同)。

例1

试点纳税人A公司,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全电发票,同时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2022年11月开具金额总额度为750万元。
2022年11月1日至20日,A公司领用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40份(应从开具金额总额度中扣除400万元),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了36份纸质专票,合计金额350万元(不再重复从开具金额总额度中扣除),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全电发票金额300万元(应从开具金额总额度中扣除300万元),则11月20日后剩余可用额度为50万元(750万元-40×10万元-300万元=50万元)。
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如何调整?
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有三种方式,包括定期调整、临时调整和人工调整。

(一)定期调整

定期调整是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每月自动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进行调整。

例2

2022年11月初成立的B公司,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为750万元。2023年1月,根据B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2022年11月、12月开具金额总额度的使用情况,2023年1月月初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将其开具金额总额度调整至850万元。

(二)临时调整

临时调整是指税收风险程度较低的纳税人当月开具发票金额首次达到开具金额总额度一定比例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为其临时调增一次开具金额总额度。

例3

2022年11月初成立的C公司,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为750万元。
情形一:2022年11月中旬,C公司销售额增加,至11月20日,实际已使用额度达到600万元(达到当前开具金额总额度的一定比例),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风险扫描无问题后,为C公司临时增加开具金额总额度至900万元。
情形二:2022年11月中旬,C公司销售额增加,至11月20日,实际已使用额度达到580万元,未触发系统临时调整。11月21日,C公司因经营需要,需开具1份金额为200万元的全电发票,在填写发票信息时,因累计金额达到780万元(达到当前开具金额总额度的一定比例),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风险扫描无问题后,为C公司临时增加开具金额总额度至900万元。

(三)人工调整

人工调整是指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申请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主管税务机关依法依规审核未发现异常的,为纳税人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

例4

D公司2022年11月月初开具金额总额度为750万元,销售额增加,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D公司临时调增开具金额总额度至900万元,但仍无法满足D公司本月开票需求。D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增开具金额总额度至1200万元,主管税务机关依法依规审核未发现异常后,相应调增D公司开具金额总额度。
试点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如何使用开具金额总额度?
试点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完成增值税申报前,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可以按照上月剩余可用额度且不超过当月开具金额总额度的范围内开具发票。试点纳税人按规定完成增值税申报且比对通过后,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可以按照当月剩余可用额度开具发票。
(一)按月进行增值税申报的试点纳税人在每月月初到完成上个所属期(即上个月)申报前开具金额总额度的可使用额度为上月剩余可用额度,且不超过本月开具金额总额度;完成上个所属期(即上个月)申报且比对通过后可使用额度为当月剩余可用额度。
(二)按季进行增值税申报的试点纳税人在每季季初到完成上个所属期(即上个季度)申报前开具金额总额度的可使用额度为上月剩余可用额度,且不超过本月开具金额总额度;完成上个所属期(即上个季度)申报且比对通过后可使用额度为当月剩余可用额度。

例5


试点纳税人E公司是按月申报的一般纳税人,2022年11月开具金额总额度为750万元,截止到11月30日实际已使用额度400万元,剩余可用额度为350万元。
情形一:12月1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计算其12月开具金额总额度为750万元。如果E公司在12月11日9时完成11月所属期增值税申报并比对通过,则12月11日9时前(即未完成11月所属期增值税申报前),E公司的可使用额度为350万元(11月剩余可用额度350万元<12月月初开具金额总额度750万元)。
12月1日至11日9时,如果E公司实际已使用额度为20万元,则12月11日9时(即完成申报)后的剩余可用额度为730万元(750万元-20万元=730万元)。
情形二:12月1日,依据纳税人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计算并将12月开具金额总额度调整为250万元。如果E公司在12月11日9时完成11月所属期增值税申报并比对通过,则12月11日9时前(即未完成11月所属期增值税申报前)E公司的可使用额度为250万元(11月剩余可用额度350万元>12月月初开具金额总额度250万元)。
12月1日至11日9时,如果E公司实际已使用额度为20万元,则12月11日9时(即完成申报)后的剩余可用额度为230万元(250万元-20万元=230万元)。

例6

试点纳税人F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11月开具金额总额度为10万元,截止到11月30日实际已使用额度为5万元,剩余可用额度为5万元。
12月1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计算并将12月开具金额总额度重新调整为10万元。因F公司是按季申报的纳税人,12月无需完成11月所属期增值税申报,则12月1日后可使用额度为10万元(即12月初的开具金额总额度)。12月1日至31日,F公司实际已使用额度为8万元,剩余可用额度为2万元。
2023年1月1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计算并将1月开具金额总额度重新调整为10万元。如果F公司于1月6日9时完成2022年第四季度所属期增值税申报并比对通过,则1月6日9时前(即未完成第四季度所属期增值税申报前)可使用额度仍为2万元(2022年12月剩余可用额度2万元<2023年1月月初开具金额总额度10万元)。
1月1日至6日9时,如果F公司实际已使用额度为2万元,则1月6日9时(即完成申报)后的剩余可用额度为8万元(10万元-2万元=8万元)。




素材来源:二哥税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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