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2024-11-17 11:23:39
剩余内容,展开全文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


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注意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


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必备条款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温馨提示


签劳动合同时,请仔细审查合同内容,确保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明确约定,不留空白;确保正式合同与口头协议一致,避免“阴阳”手法。



尤其要格外留意一些


于法无据、明显不合理的条款



对于“霸王”条款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也可以通过申请仲裁等主张条款无效


劳动合同应在试用期


还是转正之后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无论用人单位是否


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均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 112 人看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