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法解读】差额计税消失了

4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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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应当按照一般计税方法,通过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应纳税额的方式,计算缴纳增值税;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解读】
一、纳税人包括所有的增值税纳税人
二、计税方法中用了“应当”而不是“可以”,说明一般计税是强制性的。
三、本条中“本法另有规定“指以下情形:
1、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2、中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天然气增值税的计税方法等,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3、进口货物,按照本法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乘以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为关税计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4、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委托境内代理人申报缴纳税款的除外。扣缴义务人依照本法规定代扣代缴税款的,按照销售额乘以税率计算应扣缴税额。
同时,众观全文,也只字未提增值税差额计税方法。
查询《【收藏】增值税法中授权国务院的16个事项》一文中,对国务院的授权也不包括简易计税和差额计税。
综上理解:增值税法实施后,简易计税方法适用范围极度收窄,而差额计税方法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不过,目前差额征税在增值税计算中应用的范围很广,如果全部取消中间如何衔接过渡,是个不小的挑战,具体后续政策会如何规定,需要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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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税乎网;晶晶亮的税月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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