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每周热点|收藏!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有效期是多久?
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期满申请复审的,应在期满后次年的1月1日至2月28日提出申请,逾期需到下一年度再进行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复审,按照初次申请免税资格的规定办理。
提问
企业从税务机关取得的代扣代缴、委托代征等各项税款返还的手续费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深税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因此,代扣代缴、委托代征各项税费返还的手续费应并入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提问
企业2024年12月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发票在2025年1月开具,企业应什么时候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的第二条规定:“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
提问
企业购进符合规定的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单个设备未选择享受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是否影响其他设备享受该项政策?
深税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第四条的规定:“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可自行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未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的规定是针对单个固定资产而言,单个固定资产未选择享受的,不影响其他固定资产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提问
合同是2024年12月份签订的,发票在2025年1月份开具,款项还没有取得,如何确认企业所得税属期?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来源:深圳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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