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员工自愿签奋斗者协议合法么?
2020-09-03 21: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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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具体条款逐条分析:
1. 许多公司在人力资源管理文件中有放弃年休假的文字表述。如同华为,有一些公司在《员工带薪年休假审批表》或《安排年休假通知书》等文件中,会出现员工本人签字确认“自愿放弃当年带薪年休假及相应的薪酬待遇”或接到安排年休假通知书后明确“自愿放弃年休假”的情形。2.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9月18日起施行)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可见,类似以本人原因书面提出“自愿放弃带薪年休假”的申请或签字承诺,只要公司不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形,系员工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就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3.爆料的内容没有证据表明存在胁迫员工签署的因素,很难说明是不合法,除非员工有其他取证说明4.这份协议员工可选择签或不签,不签对应的福利没有,福利是没有在劳动法范围内的,可以理解为付出换高福利,本身有一定的合理性。- 1438 人看过